計量基準器具簡稱計量基準,是指用以復現和保存計量單位量值,經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作為統一全國量值最高依據的計量器具。通常計量基準分為國家計量基準(主基準)、國家副計量基準和工作計量基準三類。國家計量基準是一個國家內量值溯源的終點,也是量值傳遞的起點,具有最高的計量學特性。
1、符合或接近計量單位定義所依據的基本原理。
2、具有良好的復現性并且所定義實現保持或復現的計量單位或其倍數或分數具有當代或本國的最高精度。
3、性能穩定計量特性長期不變。
4、能將所定義實現保持或復現的計量單位或其倍數或分數通過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傳遞下去。
按結構特點分類,計量器具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量具:即用固定形式復現量值的計量器具,如量塊、砝碼、標準電池、標準電阻、竹木直尺。線紋米尺等;
2、計量儀器儀表。即將被測量的量轉換成可直接觀測的指標值等效信息的計量器具,如壓力表、流量計、溫度計、電流表。心腦電圖儀等;
3、計量裝置。即為了確定被測量值所必須的計量器具和輔助設備的總體組合,如里程計價表檢定裝置、高頻微波功率計校準裝置等。
1、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的需要,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規劃、組織建立。
2、遵循大集中、小分散的格局,屬于基本的、通用的、為各行各業服務的計量基準盡量建立在國家設置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屬于專業性強、僅個別行業所需要或工作條件要求特殊的計量基準可授權其他部門建立在有關技術機構。